近年来,随着无人机等飞行器技术的普及,未经许可在敏感区域进行拍摄的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为维护国家安全、保障公共秩序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天安门区域禁止使用飞行器拍摄的相关规定进行说明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天安门广场作为国家政治文化核心区域,具有特殊象征意义和历史价值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北京市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文件明确规定:
禁飞范围:以天安门为中心,辐射周边3公里范围内禁止未经审批的飞行器活动
适用设备: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、航模、气球、滑翔伞等低空、慢速、小型航空器
法律依据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3条、第64条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非法使用飞行器行为明确处罚标准
二、安全管理措施管理部门通过多维度手段保障规定落实:
电子围栏技术:部署地理围栏系统,自动阻断飞行器进入禁飞区
人工巡查体系:公安、武警、城管组建联合巡逻队实时监控
举报响应机制:设立专线电话(010-12339)接收违规飞行线索
申请类型 | 审批部门 | 办理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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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采访 | 北京市公安局+国家新闻出版署 | 提前15日 |
测绘勘察 | 自然资源部+应急管理部 | 提前30日 |
建议游览者采取以下合规记录方式:
使用地面摄影设备进行拍摄
选择广场指定观景平台取景
通过官方VR全景导览系统(网址:www.tamvr.cn)获取数字影像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所有。